雷超
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。主持学校纪委全面工作。分管纪委办公室(纪委纪检监察室)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,分管学校保密工作,协助校长分管审计处。联系电子工程学院(大气探测学院)、软件工程学院,电子工程学院(大气探测学院)党委、软件工程学院党委。
1992年四川轻化工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, 留校从事教育和管理工作,历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团总支副书记、书记、党总支副书记,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;2001年12月,选派到巴中市平昌县,历任平昌县县委常委、副县长、宣传部长、纪委书记;2008年9月,在巴中市纪委、监察局工作,历任市纪委副书记、市监察局局长、市政府纠风办主任、市预防腐败局局长;2016年9月,任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。参加省委巡视工作,推行高校党内巡察,得到省纪委、省委巡视办专刊肯定。连续六年年度考核为优秀,记三等功两次。